关于2024年首批国有资产(其中36宗)(第四次)自主公开招租的公告达州发展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所属2024年首批国有资产(其中36宗)(第四次)自主公开招租,兹邀请符合本次自主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 一、招租方式 由公司自行组织公开招租,采用多种渠道发布招租信息,通过媒体、互联网、现场张贴广告等方式征集更多意向承租人。 二、资产状况、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(一)资产状况:
(二)交付标准: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,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租标的物之现状。 (三)出租用途: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,不得用于经营黄、赌、毒及违法行业,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、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。 (四)其他要求:承租方若对所承租标的物进行装修,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完善装修手续,并报出租方通过后方可实施装修。其装修、设备、设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。协议租赁期限届满,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房屋内添附物及装饰装潢(电器设备除外),出租方对装饰装潢不予补偿。 三、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; (二)合法经营、照章纳税、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; (三)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租; (四)不允许联合体承租; (五)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缴纳竞租标的对应的竞租保证金(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租,则须缴纳参与标的对应竞租保证金之和;各标的具体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《资产状况》); (六)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。 四、自主公开招租流程 (一)自主公开招租报名及竞租时间 意向承租人可在7月1日至7月12日17:00内到市发展(控股)公司发展规划部进行报名。7月15日上午10:00由我司提供场地现场竞租。 (二)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向出租方指定账号存入交易保证金,交易保证金按照资产首年租金底价总额的20%计算(低于2000元人民币时,按2000元交纳)。 收款账户:达州发展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分行营业室 账 号:2317 5741 0930 0041 092 (三)自主公开招租方式及成交确定 公告期内,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,采用现场竞价方式最终报价高者确定为承租方。若公告到期后只有1家报名的,可按招租底价成交。资产招租工作完成后,在资产现场及公司官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成交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确定标的物承租方。 (四)协议签定和费用交纳 成交公示期满后3工作日内,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完善《国有资产租赁协议》的签定,并应于协议签定当日,按照协议约定首年租金总额(扣除交易保证金转为租金部分)、履约保证金(履约保证金按资产首年租金的20%计算,低于2000元人民币时,按2000元交纳),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,一次性全额支付费用。以后年度租金租赁期内前两年不变,从第三年起均在上年租金基础上同比递增3%。 (五)资产移交。遵循“先交租,后使用”的原则,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物。 (六)履约保证金退还 租赁期限届满,承租方不得拆除或破坏标的物装饰装潢(电器设备除外),完清相关费用,与出租方完善资产交回手续且无违约责任情况下,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于10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保证金原交纳渠道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。 五、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(一)若意向承租方未能获得资产租赁权,其交易保证金由市发展(控股)公司按原渠道无息退还;若意向承租方成功获得资产租赁权,其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资产租金的一部分。 (二)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,如因承租方原因未能签订《国有资产租赁协议》,则视为放弃标的物的承租权,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作为违约金予以扣收。 六、特别声明 (一)承租方若对所承租标的物进行装修,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完善装修手续,并报出租方通过后方可实施装修。其装修、设备、设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。协议租赁期限届满,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房屋内添附物及装饰装潢(电器设备除外),出租方对装饰装潢不予补偿。 (二)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《国有资产租赁协议》。 (三)本方案未尽事宜,解释权归出租方。 联系人:张女士、何先生 联系电话:17378432277、18784815777
达州发展(控股)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日 |